近来,潍坊市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新建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备建造要求的告诉”,对建造规范提出了明确要求,新建居民小区停车位应100%建造充电基础设备或预留建造装置条件。
依据省发改委等7部分《关于加强和规范我省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备建造的告诉》(鲁发改动力〔2020〕1254号)要求,潍坊专门下发告诉就新建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备建造做出了明确规则。建造规范方面,新建居民小区停车位应100%建造充电基础设备或预留建造装置条件。其间,预留建造装置条件是指,建造电缆桥架、维护管、电缆通道至专用固定停车位,在停车场每个防火分区设置独立电表计量间,配电室至电表计量间敷设供电线路,并装置计量箱、表前开关、表后开关,预留用电容量、充电设备装置方位。
“告诉”要求,各工程建造、规划单位要严厉履行上述要求,履行工程规划批阅主管部分提出的配建或预留份额;各施工图检查安排在检查新建或改扩建住所项目施工图时,要严厉审阅充电基础设备是不是满意相关规范,对未按要求配建或预留装置条件的,不予出具施工图检查合格书;各工程建造职责主体要将充电基础设备配建状况归入全体工程检验领域,对未按规划的基本要求施工或未完成规划的基本要求的,不得安排竣工检验。
“告诉”规则,各级住宅城乡建造主管部分要将工程建造职责主体履行新建居民小区配建充电基础设备要求状况归入“双随机、一揭露”监管规模,对违背要求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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