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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万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超净工作台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7-13 03:10:53 发布者: 桥架

  南城县5G电子信息科创园项目(一期)室内给排水、强弱电施工劳务已经上级批准,自筹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室内给排水、强弱电施工劳务进行公开竞价招标,以最低价中标原则确定南城县5G电子信息科创园项目(一期)室内给排水、强弱电劳务分包施工单位。

  3.1、室内给排水、强弱电等图纸设计的所有内容及提供并安装符合验收要求的标志标识,按图进行水、电预埋及安装:

  3.1.1、给排水预埋及安装:按图预埋、安装,包含集水井、套管、雨污水管、空调管预埋及安装、消防水池供水、生活水箱供水、二次供水、抗震支架、盥洗用具(如洗脸盆等)安装、洁具安装、屋面落水管、雨水斗,卫生间下水管、排水地漏、室内生活给水管道等安装及预埋,给、排水管出墙1.5米,市政接驳位置界定为建筑物外1.5m的位置并有明显标识,如附近有相应的检查井需接入检查井内,安装给时必须让风管先做,包含开洞、开槽、封堵、材料二次搬运、通水、试压自检等。

  3.1.2、强电预埋及安装:按图预埋、安装,强电管预埋主管出墙1米安装;消防强电、电梯、电动挡烟垂壁、潜水泵(含安装)、紫外线消毒器(含安装)、消防喷淋(泵)增压稳压设备、生活变频给水成套设备(含安装),卷帘门、消防风机、电梯、应急照明、消防控制室等动力和照明的接线配电以及配电箱至设备的线路,开关面板安装、灯具安装,桥架安装,电线电缆安装(含暖通设备及照明电源布线),抗震支架,配电箱安装,电气安装,包含开洞、开槽、封堵、材料二次搬运,通电试电自检,强电管预埋主管出墙1米、封堵,安装时(含桥架)必须让风管及给水管、消防管等。

  3.1.3、弱电预埋及安装:按图预埋、安装,弱电管预埋主管出墙1米安装,网络、有线电视,电话的布线,电梯笫五方通话接线、监控摄像头、门禁、安防的预埋接口,另外包含调试、开洞、开槽、封堵、材料二次搬运等,须提供电焊条,防锈漆,防腐漆等辅材,提供施工所需的一切机械设备及措施等。

  3.2、投标单位的报价含土建(基础至主体)预埋,安装图纸设计的所有内容(暖通-防排烟系统的预埋除外,土建预埋的主材甲供),材料人工二次搬运(甲供材料集中存放点运至施工区域、施工所需的辅材(包括螺丝类,钉子类,胶带、胶水、胶布类,泡沫板,液体生胶带,生料带,封堵用的材料,防锈防腐漆类等)、措施费用、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施工机械(含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所需的一切机械工具)、设备工具、设备工具使用的耗材(焊条、切割片、炮钉、一体枪钉等)、脚手架等内容均由中标单位负责。在土建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应当安排人员及时跟进土建施工进度进行预埋及安装,不另行考虑单独安装作业时间。

  3.3、室内给排水、强弱电,中标单位须保证验收合格,因验收不合格产生整改中标单位须无条件安排人员、机械设备及时整改到位,若因中标单位问题导致的返工及整改,产生的人工费、机械设备费、材料费等由中标劳务单位自行承担。

  3.4、工程项目施工中招标单位仅协调配合提供主体工程使用的垂直运输机械,但垂直运输机械高峰使用或拆除后,垂直运输机械由中标单位考虑,产生的垂直运输费用含在报价中,结算单价不予调整。

  3.5、本单项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需达到合格及以上要求,且需配合招标单位提供相关验收资料。

  3.6、招标人要求中标单位的现场负责人必须对图纸相当熟悉,向招标人提供完整的主材材料清单,并在施工一周前申报所需要的材料用量。对材料的计量要准确,每种报量不允许超出实际用量的5%,超出部分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单位做处罚,超过部分按照市场价进行处罚,处罚金额招标人有权直接在结算款中予以扣除。

  3.7、中标单位向招标人领取的材料有保管义务,应严加管控,杜绝浪费。未履行保管义务从而造成材料损失的,由中标单位承担,产生的材料损失费招标人有权直接在结算款中予以扣除。若中标单位监守自盗,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移交公安机关做处理,并有追偿经济损失和终止合同的权利,已施工部分不再支付工程款,没收其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对领取使用的材料应严控在国家规定的使用损耗率以内,超出损耗率部分材料的材料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3.8、生活区的设施要求:中标方的生活区设置必须在招标人指定的地点,招标人负责提供场区硬化及道路硬化,提供正常水源、电源(不含水费、电费);中标单位生活区的布置及环境卫生需满足检查要求。未经相关单位的批准不得在生活区设置经营场所。

  3.9、中标单位施工达不到招标人施工进度要求,招标人第一次予以书面警告,书面警告后中标单位施工进度仍满足不了招标人的施工进度要求,招标人有权聘请第三方劳务进场施工,产生的费用中标单位需无条件支付(包含确认第三方劳务的费用),中标单位拒不支付的,招标人有权在工程款中扣除。

  4.1、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前中标单位向招标人支付中标总价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或相应金额的履约保函)。(2)工程进度款由中标单位每个月提交完成工程量清单,付至完成工程量的80%;(3)工程完成100%工程量,分项工程验收合格后付至完成工程量的90%;(4)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完成工程量的97%,剩余保修金3%在整个工程完工验收之日起一年后付清(不计利息)。

  5.1、请于2024年 6月 21日至2024年6月 25日前到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南城县分中心网上自行下载()获取公告。

  5.2、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4年 6月 25 日下午15:30分

  6.1、保证金缴纳形式:保证金须从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基本帐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帐户)转入指定招标人账户。保证金的金额:1.7万元整(只允许转账,不接受保函,转账时备注项目名称,以便核对查实,如未注明项目名称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

  6.3、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6.4、保证金是否到达招标人指定缴纳投标保证金账户,以招标人确认为准。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须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未在规定的时间到账,均视为放弃参与本次项目投标。

  7、投标文件组成(所有投标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和法人私章并装于密封袋,密封袋封面备注项目名称、投标公司名称、联系方式且在密封袋封面所有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的印章。如果报价单位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其报价将被判无效或拒绝,并退还给投标单位)

  7.1、报价单(详见附件,只允许一个报价,报价有小数点的只取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7.7、委托人现场报价的需提供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私章);

  8.1、本工程采用总报价最低价中标,若报价单的单价计算得出总报价与填写的总报价不一致时,招标人有权取报价单价计算的总报价和报价总价两者的低值作为中标总报价,如报价单价计算的总报价高于报价总价,中标单价按(1-报价总价/报价单价计算的总报价)同比例下浮计取,确定中标单价。投标报价有小数点的只取小数点后两位小数,投标总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取前三名作为中标候选人,排序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投标单位报价出现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相同最低报价,则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来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将其列入黑名单3年,同时推送相关监督部门。如招标人认定价格合理,排序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升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否则本次招标失败。

  8.2、若投标单位的报价清单有子项出现遗漏未报价或子项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现象,视为投标单位对该子项的所有费用让利,中标后需按清单数量无条件足额予以实施。结算时清单内未报价的子目不予以结算,遗漏未报价子项工程量超出清单数量外的,结算单价按中标总价与招标总控制价的下浮比例乘以控制单价作为结算单价;以明显低于成本价的子项,需按清单数量足额予以实施,如实际施工超出清单工程量,据实按中标价结算。

  8.3、资格要求不合乎条件的投标单位,其报价均按作废无效的报价处理且不参与排序。

  8.4、各潜在投标单位的报价均不得高于控制单价和招标总控制价,否则均按作废无效报价处理且不参与排序。

  8.5、中标单位所供的产品规格型号、品种、外观、性能等一定要符合招标人的要求,否则招标人有权拒收,且已供应的该部分不予结算材料款,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中标单位延时供货超过3次以上则中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将其列入黑名单3年,同时推送相关监督部门。如中标单位供应货物要求和安装进度达不到招标人要求,招标人有权聘请第三方单位供货和安装,因不能供货和安装进度达不到招标人要求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单位负责,招标人有权从中标单位合同款中予以扣除。

  8.6、施工安装过程若有材料或产品需要二次搬运,二次搬运产生的相关联的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二次搬运费不另行计费。

  8.7、中标单位和招标人应当自中标之日起7天内,订立书面固定单价合同,签订合同前需缴纳中标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或相应金额的履约保函,履约保函中只允许诉讼管辖法院为南城县人民法院)。未及时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弃权,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列入黑名单3年,并推送相关监督部门。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人和中标单位四方共同签字确认好倒排进度工期表后,中标单位应按照倒排进度工期表保证各道施工工序所需的工种人数、机械数量如期竣工;中标单位应确保施工作业人员每天不能低于甲乙双方在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书面约定的人数,机械数量每天不能低于甲乙双方在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书面约定的数量,否则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单位做罚款,违约一次罚款500元,除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因招标人责任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停工则工期顺延,因中标单位责任造成的停工由中标单位负责。双方约定因中标单位问题造成的工期延误赔偿2000元/日历天,但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因中标单位原因,不履行本合同,致使工程连续三天或累计五天停工,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

  8.9.1、招标人负责协调施工现场具备开工条件,如安装施工现场场所通道、供电设施电源等。中标单价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中标单位应确保足额使用。

  8.9.2、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的人员工伤保险由招标人购买,费用由招标人支出,中标人负责提供资料并及时办理保险事宜。工伤理赔范围内由招标人负责,工伤理赔范围外由中标人负责,如招标人帮中标人垫付了工伤理赔外的金额,可向中标人进行追缴或从工程款中直接扣回。

  8.9.3、中标单位应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章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中标单位自行安排安全员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因中标单位操作不当或未按安全规范施工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招标人概不负责。

  8.9.4、中标单位一定要承担施工期间的安全责任,聘请有资质的施工队伍进场施工,中标单位员工在施工期间造成的任何事故伤害都由中标单位承担所有的赔偿责任。

  8.10、一级配电箱以下的用电(含配电箱、电缆电线、电杆等主副材料),安装拆除及维护保养、夜间作业等需抵达安全用电验收标准(不含电费),场地以内的主管以外的临时用水(含安装管道等主副材料),安装拆除及维护保养等满足业主要求的施工用水(不含水费),均由中标单位负责。扬尘治理用水用电的费用除外。

  8.11、本单项工程未组织完工验收移交招标人之前,已完成的工程实体由中标单位负责保护,因未妥善保护而造成的返修产生的相关联的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

  8.12、本次招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活动。若投标单位中标,则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拉黑3年并报送住建、人社等相关单位。

  8.13、中标单位实施工程人员一切劳保用品由中标单位负责,包含安全带,安全帽,雨衣、雨鞋、手套、夜间照明灯具等。

  8.14、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建筑垃圾,由中标单位造成的应自行负责清运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8.15、签订书面合同时以中标单位的中标单价确定为合同单价(有小数点按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8.16、潜在的投标单位应最大限度地考虑市场环境和生产要素价格的变化,最大限度地考虑低价中标的报价风险,合理计取利润,谨慎报价。

  8.17、投标单位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章、法人私章及报价单需按招标人提供的报价单模板进行填写报价且投标人不得更改报价单的相关联的内容,否则按无效报价标处理(详见附件2,投标报价不允许手写,否则按无效报价标处理)。

  8.18、中标方在材料运输、装卸车、材料的二次搬运和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并做好安全管理工作,严禁违章违规作业,如因违章作业和违规施工作业造成的一切大小安全事故、均由中标单位全部承担,招标人概不负任何责任。

  8.19、货到现场的材料中标单位应自行负责保管,材料需根据现场真实的情况进行堆放并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管理。

  8.20、各投标单位不得围标、串标、买标、卖标,一经发现立即移交相关司法部门处理,并将记录其不良行为,自记录不良行为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与招标人所有项目的招标。

  8.21、中标单位每次请款时,均需附未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函。因中标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而造成的恶意讨薪行为(有关部门留有讨薪记录的),每发生一次,招标人有权将扣除合同总金额的1%对其进行处罚,并将记录其不良行为,自记录不良行为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与招标人所有项目的招标。

  8.22、中标单位负责安装及运输人员的食宿,交通等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招标人仅提供电源接口,二级、三级配电箱及电线电缆等报价单位自行考虑并确保规范用电,招标人仅提供楼层水源,报价单位需自备皮管。水电费由招标人承担,但中标单位须节约用电用水,造成不必要的浪费。中标单位水电费故意浪费,招标人有权进行罚款。

  8.24、参与投标的单位,均视为完成响应本公告里的所有内容。若投标单位对本公告有疑问的请与招标代理联系。